融创·富春壹号院销售公示方案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概况本次预售项目为富春壹号院揽山苑排屋9#、10#楼,共2幢,参与本次摇号的房屋套数11套,总建筑面积约2385.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204方户型共计8套,建筑面积约241方户型共计2套,建筑面积约270方户型共计1套。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28000元/平方米。本项目可售房源清单附后。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低于总房源数量15% 比例即2套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7日内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为3天,2018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17点整,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现场登记地点为:融创·富春壹号院销售展示中心(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北渠路238号)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产情况核查证明原件(含未成年子女,户籍地在临安、建德、淳安、桐庐的客户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档证明、不动产情况查询以及购房所在地(杭州)住房情况查档证明原件)。
5、外地户口家庭需要提供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若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6、征信证明:
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不提供;
商业按揭付款:需要人民银行出具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复印件(核对原件),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未按照要求提供者均按照一次性付款购房);
公积金贷款付款:需要人民银行出具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复印件(核对原件),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证明及连续6个月以上存缴证明(未按照要求提供者均按照商业贷款购房);
7、验资资金证明要求:
提供2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客户成功报名后经公证机构摇号,按照摇号顺序选房,每位客户不管是否成功选房,所有报名材料均由开发商统一归档留存,不允退还报名材料,后期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备用。
验资金额必须是购房者本人名下账户,如最终选房成功,缴纳房款只能刷带有银联标志借记卡,每套房源只能使用购房人名下不超过2张借记卡支付房款。
申请按“无房家庭”登记的,需提供上述1-7项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需原件或者清晰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未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完整购房材料,视为意向不登记成功,将不予开盘信息通知。
七、购房意向登记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1、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2、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9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3、末轮摇号:针对前2轮入围家庭进行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次日:一天)。
九、选房方案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十、监督投诉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司名称:杭州富阳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方式:0571-58981111
时间:2018年6月29日
还可以在线查询住房情况、个人征信、资金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