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3 02: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子女入学,富阳引进人才,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内容简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若干意见》(富委〔2018〕14号)精神,现就深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政策内容凡新引进全职来我区企业(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我区所属科研院所和教育卫计单位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若干意见》(富委〔2018〕14号)精神,现就深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凡新引进全职来我区企业(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我区所属科研院所和教育卫计单位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新引进时已认定为和新引进后被认定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其子女可选择到公办或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选择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区财政给予每生每学期1万元的补助,补助不超过3年。
对全区规上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为中层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其子女由区教育局会同乡镇(街道)按照企业属地或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在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统筹解决。
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学由区人才办与区教育局统筹解决。对紧缺专业的高级人才,其子女入学实行“一人一议”。
二、操作办法
1、每年5月底前,凡符合上述条件且子女有入学、入园或转学需求的各类人才向区人才办、区人社局提出人才身份认定申请。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向区教育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各类人才及子女汇总名册,名册信息包括人才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别和子女姓名、年龄等。
2、每年6月中旬前,申请人在富阳教育信息网“阳光工程”栏处下载“富阳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提交书面申请表及相关人才身份认定证件(材料)、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时进行对比审核,并现场返还。无需进行网上预登记。
3、每年6月30日前,区教育局会同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确认情况。
4、每年7月中旬前,各类人才子女的录取学校及相关信息与富阳本区户籍学生同步公布,入学通知书同步发放。
5、每年8月下旬,办理中途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
三、有关说明
1、各类人才身份以区人才办、区人社局认定为准;区人才办、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年招生过程中及时商讨、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高中新生入学选择公办高中的,根据当年中考考试成绩,在同层次公办高中予以安排;中途转入公办高中的,则根据原就读学校情况在同层次公办高中予以安排。
3、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补助经费由区财政在有关人才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区教育局在每年9月底前,对符合享受补助政策人才的子女在区内民办学校就读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就读年级和班级等,家长在子女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富阳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经费补助申请表”交给学校,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符合享受补助政策人才的子女在区外民办学校就读的,可在每年9月底前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现场申请,申请时携带的资料为学生的基本信息表(电脑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专用章),并现场填写申请表。
区教育局负责将上述两类情况人员进行汇总统计,确认后将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区人才办。补助经费由区人才办根据区教育局报送的相关材料,审核后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在次年予以发放到人才(学生家长)个人帐户。
4、联系咨询电话。区人才办:0571-63323270;区人社局:0571-63126963;区教育局教育科:0571—63347347,0571—6337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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