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5 23:02: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工伤保险费率调整,2020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八类费率,2020杭州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什么变化
内容简介
1、明确杭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由三类调整为八类,进一步细化了行业分类。八类行业划分按照人社部发〔2015〕71号文执行。2、明确了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0.2、二类0.4、三类0.6(0.7)、四类0.
1、明确杭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由三类调整为八类,进一步细化了行业分类。八类行业划分按照人社部发〔2015〕71号文执行。
2、明确了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0.2、二类0.4、三类0.6(0.7)、四类0.7(0.9)、五类0.8(1.1)、六类1.1(1.3)、七类1.3(1.5)、八类1.5、(1.9)。(注:括号内为国家提出的基准费率标准)
3、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由原来的0.1至0.4不等的浮动幅度,调整为按行业基准费率的一定比例浮动。一档浮动幅度为基准费率的20%,二档为50%,有利于调动企业做好工伤预防的积极性。
费率浮动具体办法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4、明确用人单位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或无行业代码及主要经营业务调整变更和劳务派遣单位等特殊情况下的行业类别确定原则。
5、明确基准费率上升单位的调整过渡办法。考虑到本次费率调整仍有少量企业存在基准费率上升情况,为平稳过渡,对基准费率上升的用人单位与调整后的费率差额采取三年过渡到位办法,即第一年不变,第二年调整落实50%,第三年按标准到位。
6、统一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市统一由三类调整为八类。鉴于个别县(市)基金支付能力上的差异,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可根据统筹地基金结余情况而定。基金支付能力在18个月以上的,原则上执行统一基准费率标准;基金支付能力在18个月以下的,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可适当调整基准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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