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8%
缴费基数
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即2020杭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321.6元/月。
上限: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