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杭州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29 18: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建德人才政策,杭州建德补贴政策,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杭州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内容简介

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为进一步鼓励各单位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建立并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助力建德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新崛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

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各单位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建立并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助力建德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新崛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研究生个人生活补助

1.对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其在读研究生来我市参加社会实践,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的生活补贴,补助时间最长 30 天。

(二)用人单位补助

2.接收单位按每接收一名社会实践研究生,实践期满 30 天的,按 18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接收单位也应安排一定经费,给予来单位实践的研究生适当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由派出研究生的高校和接收单位分别填报申报材料,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填写《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 1),接收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接收高校研究生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

2.研究生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

(二)审核: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三)审批: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由市科技局按程序拨付补助经费。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所申报的以上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未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收回相关补助经费。

2.本办法自 2018 年 8 月 22 日起实施,暂行三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生活补助申请表》

2.《用人单位接收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经费补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