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临安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涨了80元)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5元(涨了38元);
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涨了80元);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4元(涨了30元)。
2018年起,今后每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间统一为7月1日起执行。
相关介绍:
谁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杭州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向哪里提出申请?
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身份证、申请表(包含承诺书与授权书),杭州市已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申请人须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签署核对授权书,积极配合核对机构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需经过哪些审核审批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15个工作日内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区(县、市)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
低保对象如何领取低保补助金?
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区(县、市)财政通过金融机构于每月直接打卡发放到城乡低保家庭的个人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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